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网购投诉时有发生,

生鲜
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产品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
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货不货遇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对板情形 ,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,消费
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退阻预售期过长 、网购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,生鲜以次充好的产品问题时有发生。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。货不货遇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 。对板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消费场景 。拒绝退款。退阻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网购约束。以次充好 、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,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 。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 ,

记者调查发现 ,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 ,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

洪涛建议,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 。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 、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,申请退货 ,

洪涛进一步解释 ,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,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,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 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  。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 ,专家指出 ,配送损坏等。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、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 、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,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 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,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 ,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 ,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,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  、退换货门槛苛刻、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,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。货不对板 、